疫情防控建设项目 可先行使用土地
发布时间: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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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14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日前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通知明确,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同时要做好被占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根据该通知,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为疫情防控等医疗设施项目建设留足并合理安排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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