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电白区建筑总部基地项目)的批复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电白区建筑总部基地项目)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20〕13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电白区建筑总部基地项目)》,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按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本方案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但不符合土规,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的情形。调入地块位于水东镇安乐村、登步村,共1个地块,面积为71.4079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68.7886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0.6436公顷),建设用地0.1442公顷,未利用地2.4751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71.407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林头镇章班村和沙琅镇琅西村、排仔村、尚塘村,共4个地块,面积为71.4079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70.7802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7.4580公顷),建设用地0.6277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9日
茂名市电白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gh/tz/content/post_3034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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