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东临沂温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温河-上冶-薛庄段)跨越费县紫荆河省级湿地公园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临沂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山东临沂温河 220kV 变电站 110kV 送出工程(温河-上冶-薛庄段)占用费县紫荆河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临林报〔2020〕15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山东临沂温河 220kV 变电站 110kV 送出工程(温河-上冶-薛庄段)占用费县紫荆河省级湿地公园。该工程跨越费县紫荆河省级湿地公园宣教展示区和恢复重建区,跨越距离 375 米,公园范围内建设塔基 2 个,占用湿地公园面积 0.0008 公顷。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 年 6 月 11 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006/t20200615_3128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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