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62号
黎建军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勉县建设全省现代材料示范基地的建议》(第344号)收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您提及的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建议函复如下:
对于您在《关于在勉县建设全省现代材料示范基地的建议》中提出的在土地供应上给予支持的建议,我厅将结合本职工作,按照相关用地政策要求,结合示范基地内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依法依规优先做好全省现代材料示范基地建设用地审批服务保障工作。
您能在百忙中关心和关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汉中市各类项目用地,助力汉中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6日
(联系人:杨军龙,电话:029-84333122)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5/6123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
25-01-07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
25-01-07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20...
25-01-06“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
25-01-03中哈联合实验室实现“中...
25-01-03邓立军到四川建筑职业技...
25-01-02韩俊在辽宁调研时强调 ...
25-01-02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
24-12-31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