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记者从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获悉:日前,《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旨在创新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规划》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从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四个方面谋篇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分类推进、精准创建,系统谋划了新疆“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根据各州(地、市)历史文化特点、经济社会基础、民族人口结构、创建工作特色等不同类型,将全疆14个州(地、市)划分为重点推进区、深化拓展区和巩固提升区三个区域,重点部署了40项重点任务、3项工程和2个专项行动,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确保到2025年,全疆14个州(地、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9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为自治区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累计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区示范单位1000个以上。
《规划》是创新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助于进一步扩点扩面、提质提效,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疆样板。为保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开展督查考核,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激励保障,健全完善了16项配套政策性文件。
截至目前,新疆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9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70个。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xfflxc/202302/5bb8d6fc08b348e4a769497cde6c11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
25-01-07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
25-01-07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20...
25-01-06“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
25-01-03中哈联合实验室实现“中...
25-01-03邓立军到四川建筑职业技...
25-01-02韩俊在辽宁调研时强调 ...
25-01-02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
24-12-31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