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布新一轮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此次公布中未明确具体区片的苏木乡镇或者嘎查村组,征地补偿标准按该苏木乡镇所属旗县(市、区)或者该嘎查村组所属苏木乡镇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为加快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于2024年1月31日前制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并同本轮确定的经审查论证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一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同时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1月1日前,已完成土地征收补偿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执行。2024年1月1日后开展土地征收的,按调整后标准执行。同时,要求各地区切实做好调整前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401/t20240119_282157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
25-01-07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
25-01-07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20...
25-01-06“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
25-01-03中哈联合实验室实现“中...
25-01-03邓立军到四川建筑职业技...
25-01-02韩俊在辽宁调研时强调 ...
25-01-02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
24-12-31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