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林长+检察长”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春天,正值野生动物繁衍季节。近日,冠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和冠县检察院干警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劳务代偿责任人,在清泉街道体育公园花鸟市场共同开展“护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巡查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动,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担当和决心。
活动中,检察干警结合公益诉讼案例展板详细向群众介绍了发生在大家身边的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真实案例,号召群众争做公益保护的志愿者,共同守护身边的绿水蓝天。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劳务代偿责任人走商户串地摊,向居民、商户和过往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张贴《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倡议书》,为在场群众科普野生动物知识和公益诉讼制度讲解;同时,在集市上对野生动物经营户开展了巡查。活动当天共发放科普宣传彩页300余份,提供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知识等咨询40余人次;查获非法饲养三有野生鸟乌鸫1只、猎捕笼具2个。
近年来,冠县深入推进“林长制+N”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承办了聊城市“林长+检察长”工作现场推进会,设立聊城市首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修复基地;积极探索“林长制+人才”机制,在国有毛白杨林场建立北京林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立由9个部门组成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工作合力。(冠县林业局 岳良英 孙洪阳 梁兆勇)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403/t20240321_4713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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