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1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
《通知》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号)制定,内容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六方面内容: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收费标准为0的特殊情况、费用减免、收缴管理、具体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重点解读以下几点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在城区、县城,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含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不含市政工程施工和养护维修作业),应当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区、县城以外的建制镇镇区,可参照执行。
二是收费标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重置成本标准×使用年限系数。重置成本标准由县级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按规定公布、动态更新,使用年限系数分别为1、2、5。
三是收费标准为0的特殊情形。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要求自行修复,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收费标准为0。
四是减免规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通知》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c101430/2024/4/26/fef8448ded7048e5b1701926b22dd4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
25-01-07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
25-01-07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20...
25-01-06“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
25-01-03中哈联合实验室实现“中...
25-01-03邓立军到四川建筑职业技...
25-01-02韩俊在辽宁调研时强调 ...
25-01-02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
24-12-31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