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分类施策破解土地“批而未供”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一是改善条件供应一批。针对因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在全域范围内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改善用地条件、优化办理流程,引导企业量力而行、按需拿地,实现“企业选地、拿地即开工”。今年全市“标准地”供应22宗1980.75亩。
二是灵活出让保障一批。针对企业因资金困难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采用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将土地出让年限弹性调整为10年、20年、50年3档,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投产初期支出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今年全市“弹性供应”工业用地18宗1057.35亩。
三是有序撤回消化一批。全面排查清理已失效和难以实施的历史用地批文,对因规划调整、暂未划入城镇开发边界、无实施项目的300余亩“批而未供”地块,按程序申请撤回土地批文,及时清退土地,盘活用地指标。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4/8/12/0959cb61b34349fdb7ce32a5820864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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