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协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30日9时20分左右,由江苏协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GZ139地块二期装饰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GZ139地块二期装饰项目
事故地点:扬州市三湾片区,东至大学南路、南至一期、西至大运河博物馆用地边界、北至开发路
事故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20分左右
建设单位:扬州华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宋建辉
施工单位:江苏协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在清
项目负责人:徐晨
劳务分包单位:扬州恒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如
项目负责人:赵元康
监理单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达敏
项目总监:曹如广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9/14/art_8712_11361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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