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24年度复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2024〕3397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相关规定及住建部有关要求,我省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满足复审周期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为“局部修订”的地方标准。各主编单位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标准的“局部修订”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该标准自行废止。
二、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再版时应在该地方标准的封面和扉页的标准名称下方增加“2024年12月确认继续有效”,并将标准备案号的年代号变更为确认继续有效的年代号。
三、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应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和有关要求,做好标准的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祖学卉联系电话:0451-53621171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412/c00_3179328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
25-01-07中国渔业协会第五届第一...
25-01-07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展20...
25-01-06“田间课堂”接地气 为...
25-01-03中哈联合实验室实现“中...
25-01-03邓立军到四川建筑职业技...
25-01-02韩俊在辽宁调研时强调 ...
25-01-02铁基纳米铜材料降解抗生...
24-12-31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