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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江苏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实际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14个、完成城中村改造8.52万户、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56万套……12月20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2024年“住有所居”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4年,围绕省政府明确的“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60个,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民生实事项目,江苏有力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等民生实事。“十四五”以来(2021—2024年),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超过5700个,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万套,已提前并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范信芳介绍,要不要改造、如何改造、改造所需资金如何多方筹措等,江苏要求各地发动居民参与、共商共谋。比如,在改造实施前,对于改造小区的确定,江苏探索建立激励机制,达成共识的小区优先纳入改造项目库。针对改造后的小区长效维护管理,结合改造工作同步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在改造过程中,江苏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自下而上确定改造项目,结合群众需求制定改造方案。一方面,着力消除隐患,增强安全韧性。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老旧管线优先列为必改内容,实施二次供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有力消除带病运行、跑冒滴漏、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坚持保护优先,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保留“烟火气”“人情味”,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和好处。另一方面,着力完善功能,提升宜居品质。鼓励地方创新探索实践,把老旧小区改造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结合起来,强化城市建设领域的目标综合、项目集成、资源整合。“‘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水电气热等管线管道1万多公里,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70多万平方米,增加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场地220多万平方米,增加养老、托育、家政、快递等社区服务设施5000多个。”范信芳表示。

  城镇老旧小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江苏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着力补齐短板和满足群众需求。范信芳介绍,全省积极推行电动车“集中存放、集中管理、集中充电”,同步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近20万个,努力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入户充电和飞线充电等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为缓解居民停车焦虑,各地把增加停车供给、改善小区内交通微循环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优先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对小区内部的边角地、碎片地及道路两侧进行改造,为小区畅通道路体系、增设停车位、建设停车棚等提供空间,累计增设地面停车位23.6万个。同时,为使广大居民早日圆电梯梦,省住建厅及省有关部门建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专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全省结合改造同步开展加装电梯4937部,其中建成投入使用1270部,正在施工1198部,其余2469部正在开展群众意见征求、手续办理工作。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全省实际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14个,惠及居民约28万户。从2003年江苏率先启动老旧小区整治以来,到今年年底,全省改造老旧小区约1.56万个,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小区占比近90%,总惠及居民约530万户,让全省超过1600万人、近四分之一的城镇人口感受到改造带来的实惠。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其中城中村改造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第1年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已连续3年被省政府列为民生实事项目。

  “今年,全省完成城中村改造8.52万户,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5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8.19万套,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40%、247%和112%。”范信芳表示,2025年,省住建厅将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紧紧围绕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这个目标,全面采用收购存量住房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安置,努力实现缩短过渡期、增加选择面、消化存量住房等多重政策效果。

  

  记者 洪梦琪

  2024年12月20日《新华报业·新江苏》

  


原文链接: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23/art_8642_11453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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